【產後護理機構評鑑】

行政院衛生署自96年起委託辦理「產後護理機構訪查計畫」,完成產後護理機構訪查指標,作為97年各縣市衛生局辦理督導考核之標準,同時研擬輔導坐月子中心立案工作模式,後續於98~99年試辦產後護理機構附設居家護理所,以探討產後護理機構多元化發展之可行性,96~99年每年並辦理績優產後護理機構觀摩會,以提升產後照護品質,以輔導坐月子中心轉型為產後護理機構為首要目標。因各縣市多已將坐月子中心輔導立案為產後護理機構,故衛生署於100年依據護理人員法第23條之1規定,針對產後護理機構辦理評鑑試評,為鼓勵機構參加評鑑試評,100年度有參加評鑑者,評鑑合格視同督導考核通過,未參加評鑑者以督導考核方式辦理,經多年努力,已立案之產後護理機構自96年46家增加至101年底的153家。
 

102年行政院衛生署委託本會辦理正式的產後護理機構評鑑,針對「行政管理」、「安全環境」、「感染控制」、「品質管理」、「人員管理及教育」、「餐飲與營養」、「照護服務」及「推廣母乳哺育」等八個方面進行實地訪評,並要求機構應符合「產後護理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規定,以提供優質產後護理環境及實質提升專業照護及服務品質,並做為民眾選擇產後護理機構的參考。
 

【一般護理之家評鑑】

行政院衛生署依護理人員法第23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視需要,辦理護理機構評鑑」,並研擬五大面向評鑑基準,包括行政組織與經營管理、專業服務與生活照顧、環境設施與安全維護、環境設施與安全維護、權益保障、改進或創新等97項評鑑共識基準進行實地評鑑,並將評鑑結果公告於網站上供民眾選擇之參考,民眾選擇入住機構除了要合格外,重視的是入住機構受照護者是否受到良好的健康照護及生活照顧。
 

近年來,台灣地區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因人口結構高齡化、疾病型態轉變成慢性化、身障者逐年攀升、醫療科技與公共衛生水準亦不斷提升等因素,台灣地區老年人口的照護需求逐年地增加。再加上婦女就業率的提升,亦使得家庭照護的主要人力減少,故台灣社會對養護機構提供老年長期照護服務之需求有日益增加的趨勢。長期照護機構成為重要的照護方式之一,為確保住民之安全及提升護理之家照護品質,因此衛生署特自2009年起開始推動「長期照護機構評鑑整合建議方案」;同年起,為促進全國護理之家照護品質,更首度辦理「一般諏理之家評鑑」,並自102年度起由本會承接辦理,期能透過評鑑領航台灣護理之家多元特色發展,假進護理之家品質標竿學習與自我品質管理。

 

【接待泰國「國家標準與品質評估局」(The Office for National Education Standards and Quality Assessment)訪臺代表】

泰國ONESQA自與本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後,於2013/5/14由其副執行長Dr. Komsorn Wongragsa率團再次來訪本會,以期能加強兩單位間的合作及學習。會中由吳淑媛秘書長與印永翔國際長領銜接待泰國代表一行四人(副執行長Dr. Komsorn Wongragsa 、技職教育評鑑發展委員會成員Dr. Supongse Nimkulrat、高等教育評鑑發展委員會成員Dr. Sunanta Pongsamart以及高等教育評鑑小組成員Pattama Sinjumpasak小姐),雙方就台泰兩國技職教育評鑑指標、評鑑委員遴選與訓練方式以及評鑑結果標準等面向進行深入熱切的討論。
 

圖為本會與泰國國家教育標準與品質評估局雙方與會代表就技職教育評鑑進行意見交流,會後本會吳淑媛秘書長與泰國代表團一行合影
 

【產後護理機構評鑑-委員共識營】

行政院衛生署委託本會辦理之產後護理機構評鑑,今(102)年度正式開跑,為提升各縣市受評機構對首次正式辦理之評鑑基準內涵之了解,本會於5月28-30日,於北、中、南舉辦三場「產後護理機構評鑑基準說明會」,邀請申請受評之機構與會。
 

另外,為提升訪評委員評分標準的一致性,本會也將於6月28、29日,邀請衛生署長官、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以及本次擔任產後護理機構評鑑之委員,假本會會議室,召開評鑑委員共識會議,就產後護理機構評鑑之指標內涵,給分標準等進行討論,以獲得執行評鑑之共識。
 


 


 

【一般護理之家評鑑】

本會自今(102)年度起承接辦理「一般護理之家評鑑」,為期能讓今年度受評機構能了解評鑑之作業流程與指標,預計於102年7月2日及7月4日,分別於逢甲大學及正修科技大學,舉辦「一般護理之家受評機構說明會」,邀請欲參加評鑑之機構與會說明。